通常情况下,法律
诉讼中原告或被告所委托之
律师的
代理费用均须由委托人自行负担,但在特定法律条文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况之下,如关于
著作权、
专利权以及
商标权等涉及
知识产权的争议案件中,
败诉的一方亦可能需要承担原告方的律师费用。至于具体的律师费用数额,则需由法官依据其自由裁量权,结合案件的具体性质和情况进行合理的判定与支持。
《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