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对罪犯采取
刑事拘留措施时,嫌疑人将被
羁押在本地的看守所进行关押。这种所谓的"刑事拘留"亦被称之为预先
拘留,是由公安机关根据法定情形,针对那些已经触犯了
逮捕条件,同时具备重大嫌疑性的
现行犯或嫌疑人,暂时性地剥夺其人身自由,并将他们收押于看守所进行监管的一种强制手段。在刑事拘留期间,除了经授权的律师能够进行探访之外,其他人员均不得进行探视,但是可以为嫌疑人送去必要的生活用品以及生活费用。
家属们则需要耐心等待案件的审判结果正式生效之后,才能够进行探视。从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带走并羁押的那一刻起,整个过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即
立案侦查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法院审理阶段。而自立案
侦查阶段伊始,便可以委托律师进行相关工作。在此期间,辩护律师有权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代理犯罪嫌疑人进行
申诉、控告;申请
变更强制措施;向
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
罪名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详细信息,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
《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
犯罪、
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
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
证据或者
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