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受贿罪乃是一种
犯罪行为,它的定义在于: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接受他人财物之后,未能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置,而是将其转化为个人私利,
情节严重者将被认定为单位受贿罪。在确定是否构成此罪时,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要素:
首先,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必须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同时存在,并且这两者都必须是为了给他人谋取利益;
其次,这种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够构成单位受贿罪;
最后,这些行为必须是由上述单位实施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如果
国家工作人员在接受
回扣、手续费等方面出现了情节严重的情况,那么该单位将会面临罚款的
处罚,而对于那些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则会被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还会被处以
罚金。
另外,如果因为
行贿而获得的
违法所得最终归属于个人所有,那么也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
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
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