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取保候审之事项,申请人应向相关办案机构提出申请。在押的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人均享有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权利。
此外,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
民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之后,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的答复,若批准取保候审,则由公安机关负责具体实施。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