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在
取保候审期间,虽然并未收到
书面形式的
传唤通知,但实际的
口头传唤同样具有效力。由于
取保候审本身即属于一种
刑事强制性措施,因此身处取保候审期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随传随到的规定。对于那些无需采取
逮捕或
拘留等严厉手段的
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有权使用传唤,将其传唤至市或县内设定的地点,或者其居住之处进行询问查证,同时,应向其出示或提供公安机关的相关证明文件。传唤通知书则是公安机关为了深入了解案件情况,依法传唤那些无需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要求他们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案接受讯问所出具的正式文书。
《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
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
伪造证据或者
串供。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
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
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
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