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取保候审的详细流程与所需手续:
首先,取保候审的申请程序。对于已被
羁押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而言,皆有权利向相关机构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若犯罪嫌疑人已经处于被
逮捕状态,则其聘请的
律师也可代为申请取保候审。在此过程中,申请人必须以
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而办理取保候审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取保候审申请书;申请人的
身份证明文件;缴纳
保证金或提供保
证人;如
委托律师申请,还需出具
授权委托书。
其次,取保候审的决定程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
民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之后,应在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则应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
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
取保候审通知书》,同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对于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申请,则不予批准,并向申请人解释拒绝的原因。
此外,司法机关亦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最后,取保候审的
执行程序。具体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字或盖章,明确告知在
取保候审期间所应遵守的各项规定。待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通知保证人解除
担保责任。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