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款规定:判处被诉人3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
第二款规定:对于采取
盗窃手段,造成公私财产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或是连续实施多起盗窃行为、擅自侵入他人住所进行盗窃、持有武器实施盗窃以及
扒窃等情况,应当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独罚款。
其中,所述“
数额较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
第三款规定:对于
犯罪情节较为严重者,应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情节特别恶劣,则需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同时还需缴纳
罚金或没收其财产。这里的“
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
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而“数额巨大”,则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
最后一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极其严重者,应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没收其财产。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是指盗窃
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而“数额特别巨大”,则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
《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