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交通肇事罪案件的审理周期,通常情况下可以在三个月之内完成结案工作。
根据我国司法制度的相关规定,
一审的审限为普通程序,审判期间为三个月。具体到司法实践中,以下各项事项可以作为参考。
首先,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所负责处理的
交通事故,其首个环节应是勘查现场。在勘查现场后的第十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必须制作出
交通事故认定书。
其次,如果涉及到需要进行检验或鉴定等检查过程的,则应该在检验和鉴定的结果得到确认之后的五天之内,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
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