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涉案者在
帮信犯罪中仅获得了7000元利润,尚未达到支付结算金额达20万元及
违法所得1万元所设定的帮信犯罪
立案标准,因此,其并不符合帮信犯罪之要件。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涉案者一定能够逃避法律惩处,最终结果可能取决于案件的详细情况。通常来说,帮信行为在一般情况下可能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的
刑事处罚。
根据我国《
刑法》相关规定,帮信行为只有在
情节严重时方能构成犯罪。而衡量情节严重程度的标准主要包括:
1.支付结算金额超过20万元;
2.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支持超过5万元;
3.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
4.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信服务;
5.两年内曾经因为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到过
行政处罚,并且再次从事帮信活动;
6.被帮助对象实施的
犯罪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7.收购、出售、出租
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数量超过5张(个);
8.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卡数量超过20张。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