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特定情形下,
行为人为满足自身利益而采取不当手段,如
窃取或通过其他非法途径,获取国家机关或者包括银行、电信、交通运输、教育、医疗卫生等行业在内的公共机构在执行职务或提供服务过程中所获取的公民
个人信息,之后将这些信息出售或者未经授权地提供给第三方人士,倘若这种行为导致了严重后果,那麼行为人便有可能触犯
刑法中的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
犯罪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且还需要承担相应的
罚金。如果行为人泄露了他人的
个人隐私,那么他就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具体
刑罚则取决于其行为的严重程度。情节较轻者,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的惩罚;而情节特别恶劣者,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本罪所要保护的核心权益便是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以及正常生活状态的维护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涉及到个人的声誉和尊严,更直接影响着个人在社会中的评价和地位。因此,任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破坏或侵犯,都可能给受害者带来物质上的损失,甚至可能对他们的精神健康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到他们在社会经济生活、社会政治生活中各项权利的实现。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