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交通肇事罪案一向是交由公安部门负责展开
立案侦察活动的。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对于涉及到的交通肇事罪行,公安机关始终恪尽职守地行使其侦查之权,直至在达成侦查目的之后,方才会将相关案件资料与
证据全部移交至检察院,以便后者能够依法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
《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
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
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
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
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