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职务侵占罪中所涉及的“本单位的财物”,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已处于本单位实际控制下且归本单位所有的财产;
其次,虽然该财产尚未被本单位实际占有或支配,但它确系本单位所有的债权;
最后,还包含了根据本单位与他方签订的合法合同约定或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本单位暂时拥有管理、使用或者运输的他人财物。
《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
【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