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应由案件发生地点的当地人
民法院负责审理,若嫌疑人身居其地且此法院审判更为妥当,则可由被告人
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司法
管辖。所谓侵占罪,特指那些具有
非法占有目的之人,将原本属于他人代为保管的财产、
遗失物品或埋藏之物擅自据为己有,且
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却又拒绝归还的
违法行为。
《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