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过现行
刑法及其配套司法解释中关于“
非法集资”
犯罪的相关规范,明确规定当涉案个人在未经许可情况下向30名及以上的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时,或单位在未经批准情况下向150名及以上的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时,应被视为触犯“
集资诈骗罪”。若
犯罪嫌疑人实施此项
犯罪行为中被认定为情节较轻者,将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倘若其行为被判定为
情节严重者,则将面临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刑事处罚。所谓“集资诈骗罪”,是指
行为人为达到
非法占有的目的,违反了相关金融法律、
法规的规定,采用欺骗手段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从而扰乱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侵害了公共和
私人财产的所有权,并且
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的
违法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