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女性实施
暴力、威胁或采取其他不法方式强行进行性骚扰或
侮辱的行为,将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者短期
拘役。对于
强奸未遂的情况,虽然没有达到既遂的程度,但同样构成了
犯罪,只不过在
量刑上会参照已经成功实施的
犯罪行为予以减轻处理。而对于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手段强迫女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