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之司法裁定通常为处以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乃至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若
行为人在最后阶段能主动返还或归还原物,或在他人明确要求下进行交付并
赔偿损失,亦或是在他人提出请求后擅自处置财产,却在事发之后主动承担
赔偿责任等情况,均可作为
量刑时考虑因素,而非单纯依照
刑法规定予以
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