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帮信罪”这一主题,若流水交易规模达六万元但尚未触及到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便不被视为
法规定义的“
情节严重”,也无法适用相应的
量刑标准。
然而,倘若涉案流水达到六万元,且按照比例计算出的
违法所得在一万元以上,那么就符合了法规所指的“情节严重”的范畴,相关涉案人员需接受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惩罚,并且还可能面临
罚金的追究。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明知他人将信息网络用于实施
犯罪行为,却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只要情节严重,都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严厉制裁,并可能被处以罚金。对于单位犯下此类罪行的情况,则会对该单位施加罚款的
处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据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若存在上述两种行为,同时又构成了其他
犯罪,那么将依据处罚较重的规定来确定最终的
罪名与
刑罚。
《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