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犯下
抢劫罪行,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相关规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如有受害者的谅解书作为呈堂证供,可减轻其
刑罚程度,但绝对无法在三年以下
量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的定义即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个人或团体的财产所有者、管理者实施现场
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加以迫使,强行索要公有或私人财物。
其中所述“暴力”,即是指
行为人为实现自身目的,对受害者的身体进行打击或强制,以排除受害者的抵抗,进而夺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