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个人
受贿金额超过十万元人民币的案件,应判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同时可附加没收全部或部分财产;若情节极为恶劣者,则应处以
死刑并剥夺全部
财产权。
2.个人受贿金额介于五万元至十万元之间的罪犯,将被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样可附加没收全部或部分财产;若情节极端严重者,将被判以无期徒刑,同时剥夺全部财产权。
3.个人受贿金额在五千元至五万元之间的罪犯,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
犯罪后有悔过表现且积极退赃者,可考虑
减轻处罚甚至免除
刑事责任,但需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4.个人受贿金额未达五千元,但情节较为严重者,将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拘役;若情节轻微者,则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5.对于多次
受贿而未经处理的情况,应根据累计受贿金额进行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
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罚金。
(二)贪污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三)贪污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
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
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
死刑缓期执行的,人
民法院根据
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
终身监禁,
不得减刑、
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