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具有涉嫌
袭警罪名,则在满足特定法定条件的前提下,方可予以
缓刑之判决。具体而言,针对经法院审理认定并依法判处
拘役或者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刑罚的
犯罪分子,同时如能满足以下四个方面的特殊要求,就具备了适用缓刑的基本条件,尤其是对那些尚未满18岁的
未成年人、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女性以及已经过古稀之年的老年人,应当优先考虑适用缓刑:
(一)
犯罪行为情节相对轻微;
(二)具有明显悔罪之意;
(三)法律风险评估结果明确显示其不再存在再次实施犯罪行为的可能性;
(四)判定缓刑不会对其所居住社区产生严重负面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