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是关于
未成年人参与
网络犯罪活动的法律规定,即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但
未满十八周岁的涉案人员,应根据其具体情况予以从轻或
减轻处罚;
第二条则明确指出,对于未满十六周岁的涉案人员,若情节轻微且不构成
刑事处罚标准,将责令其家长或
监护人对其实施严格管教;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政府亦有权对其进行收容教养;
最后一条则规定,对于已满十六周岁的涉案人员,必须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可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还需处以
罚金。
《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