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
刑法》的相关规定,
挪用资金罪的
定罪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
行为人如果有故意侵占本单位财产的行为,且挪用金额达到人民币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且该行为持续时间在三个月及以上;
其次,行为人如果有故意侵占本单位财产的行为,且挪用金额达到人民币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同时将这些资金用于个人营利性活动;
最后,行为人如果有故意侵占本单位财产的行为,且挪用金额达到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同时将这些资金用于
违法犯罪活动等其他法定情形。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
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其中,
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