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申请
银行贷款过程中,银行有责任对客户的信用记录进行详细考查,然而并不会对客户的婚姻情况进行直接查询。不论是银行还是其他金融机构,都只能通过查看
征信报告中的相关信息来了解客户的婚姻现状。与此同时,为了帮助银行更好地审核
贷款申请,申请者需向银行提供有关于自身婚姻状态的官方证明文件,如已婚者则需要提交
结婚证书,而单身人士(
离婚、丧偶或未婚)则须提供相应的单身声明公证书。在此基础上,银行仍将进一步核实贷款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资料的准确性及真实性,尤其针对诸如结婚证书、收入证明以及其它无法明确证明其真实性的材料等重点审查对象。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
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
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