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
劳动合同未能在
劳动者手中得到妥善保管显然是
违法行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每份劳动合同均应由用人单位与受聘者各执一份。倘若用人单位未能履行义务,未将其保管的那部分劳动合同正式交付至劳动者手中,则劳动者有权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提出
劳动争议仲裁请求,同时要求用人单位立即提供一份完备的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对于每个劳动者而言,都有责任且有必要采取行动保护好自身权益,特别是
保证劳动合同始终掌握在自己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