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
结婚前缔结的
离婚约定属于无效之举。因为对于已婚夫妇来说,只有当他们因个人意愿选择解除婚姻关系时,才需签订
离婚协议且必须向当地
婚姻登记机构提出
离婚申请。待该机构在冷静期结束之后,会审核确认夫妻二人皆为真实自愿地选择离婚,并且已经就
子女抚养权归属、家庭财产金钱分割及各项
债务责任分担等问题进行了充分且深入的商议达成共识,此时他们方能获得
离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