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符合特定条件下,直接向中级法院提交
民事诉讼请求是可行的。正如国家相关法律所表述的那般,重大涉外事件,以及对本辖区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经最高人
民法院明确指定由中级人民法院
管辖的相关事宜,均可由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的第
一审阶段进行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所谓的“重大涉外事件”,实际上包括了争议标的金额较大的案件在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