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情境而定:
首先,若
信用卡债务被用于支撑家庭共同生活,那么此类
债务应被确认为是夫妻共有的债务,应该由夫妻俩按照规定比例共同承担清偿责任,且在必要时,可对夫妻双方进行
诉讼;
其次,若
信用卡所导致的不足部分是一方用于其个人日常生活所需,则这种状况应看作是一方向对方赋予的
个人债务,那么对方就无需承担还款责任,也无法对此类夫妇双方提出上诉请求。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