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商解决途径:若需退还已支付的
购房订金,建议您可首先尝试与开发企业进行友好协商以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并应当寻求达成皆可接受之
退款事项的形式进行
购房定金的返还。
2.
申请仲裁途径:如果经上述协商并未能够达到预期效果进而引发争议,您有权向房地产
仲裁委员会提出
仲裁申诉,请求裁决由专职
仲裁员依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处理关于退回购房定金的争端。
3.采取司法手段途径:当经过仲裁仍未能解决纷争时,您还可以选择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力求
追讨回已支付的购房定金。
4.其他解决路径:除以上所述之外,根据合约的具体约定,或许还存在其他可行的退回购房定金的方法,例如按照一定的比率退还其中的部分款项或是延迟退还购房定金之后再额外扣除一定的服务费用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