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之后
公积金的提取问题,我们明确指出并未对公积金封存在一定期限内才允许提取进行限制。通常情况下,在提交
离职申请后的大约一个月之内,就能够前往相关部门提
取公积金;换言之,在员工离开原工作单位一个月以后,其公积金账号基本上已经进入了封存状态。在办理
公积金提取手续时,需备齐加盖
公司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以及与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关系的正式证明等必要文件。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
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
退休的;
(三)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
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
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
宣告死亡的,职工的
继承人、
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