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法探视子女以及如何变更
监护抚养权方面,首先,建议与对方进行友好沟通,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家长有配合协助的责任。如果在合理要求下,直接
抚养方未能恰当履行其义务或者公然抵制对方前来探访,
当事人可以
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亦有权据此采取相应措施,包括
拘留以及罚款等。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