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我们将探讨如何精确核算因
误工所导致的
经济损失——误工费的
赔偿金额。这项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为:误工收入(天/月/年)乘以误工时间①。
具体来说,对于误工收入这一参数的确定需考虑多种因素,依据受害者工作性质和实际状况,分为两种情况进行讨论:倘若受害者具备稳定的
收入来源,那么如何准确地计算出因其误工行为而导致的薪资收入下降;反之,若受害者不存在固定的收入来源,相关部门应如何衡量并认定他们的收入水平及其因误工所造成的收入减损?
②接下来,我们来了解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切含义。误工时间依据受损伤受害者接受治疗的
医疗机构出具的官方证明加以确证;若受害者如因伤致残而导致持久性误工,则其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之日前一日的实际收入。
此外,
个体经营者若有足够充分的
证据证明最近三年内的收入情况,按照他们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进行计算;若无法提供此类证据,则需要根据当地同行业平均
工资进行推算。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
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