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离婚与搬迁是否相关”的话题,其实已经有所定论——它并无关系。假设您正面临准备离婚的困境,而需要分割的房产不幸位于即将进行
拆迁的地段,此刻,我们需要向您强调,在这种情况下,那份
拆迁补偿款您和您的妻子有权参与分配。
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的明文规定,倘若您所持有的房屋遭受拆除,无论您本身、或负责管理房屋的人员,乃至政府派遣的管理人员,皆享有申请
赔偿之权力。
首先,需要计算出原房屋价值;
其次,尽管未
直接损失任何物品,然而在搬迁过程中,必然存在无法立即入住新居的情况,抑或是需花费更多时间寻找新的居住地点,此时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亦不容忽视;
最后,若因搬迁而导致店铺或工厂营收受到影响,无法获取预期收益,这同样是您有权申请赔偿的依据。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