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新的传承之旅伊始之时,关于财产所属的最终决定,如果预先存在书面
遗嘱,那么将依据遗嘱上所载明的条款进行
继承分配;倘若遗嘱中还附带了遗嘱
抚养协议相关条款,那么这部分内容同样需要被尊重,并基于协议上的相关条款来完成继承事宜。
然而,若是没有预先留下遗嘱或者遗嘱抚养协议,那么所有的
继承权都会遵循法律传统,根据
法定继承顺序完成遗产的分配工作,并且同一顺位的
继承人在享有
遗产继承资格时,他们在分配遗产方面的权益通常会被给予接近相同的份额。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
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
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