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如果
劳动者与雇佣机构在事前已经达成了关于涉及到各自
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合同,并对此进行了书面确定,那么双方便需要严格地遵守这些约定,不得违反。在若真的存在任何纷争时,关于劳动者的薪资和
加班费用等问题,就应该根据这个劳务协议来予以妥善处理。
其次,如果在过去,双方仅仅只是通过口头或其他非正式方式达成了劳务合作,并且尚未签署彼此间的
劳务合同,那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会将其中首次建立的
劳动关系以外的所有关系认定成
事实劳动关系。当出现矛盾时,那么就需要根据我国《
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应条款来解决相应问题。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
劳动争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