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商家存在玩弄
消费者权益的
欺诈行为,无疑会引发与其消费者之间的
侵权纠纷。该类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及
财产权,理应承受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商户应当担负起不同程度的
民事责任,主要企业社会责任内容包括采取必要措施制止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害,清除对消费者使用商品权益的障碍,消除潜在的风险,如若具备条件可尽快退还间接造成损失的财物给消费者,并尽力补偿原有的状态和状况,同时也可以提供修复、再制、替换或其他形式的补偿以缓和所带来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
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
赔偿损失;
(九)支付
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
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