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间发生争执并出现妻子率先动手攻击丈夫,而后者也采取回击行为的情况时,这可以被视为夫妻双方内发生的相互
暴力行为,亦即所谓的
家庭暴力事件。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家庭暴力事件被认定为双方均需承当责任的家庭暴力类型,因此,他们应各自为彼此施加的暴力行为,以及由此造成对方身体上的伤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人员之间以暴打、捆绑、残害、
限制人身自由以及时常性辱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做法。
第三条
家庭人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有职责。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