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适时提出签署
劳动合同之请求;
2.当用人单位内部设有工会组织时,求职者亦可向工会表达诉求,请求工会代为向用人单位施加压力,促使其履行签署劳动合同之义务;
3.如若用人单位坚决不愿意与求职者签署劳动合同,那么求职者便可向用人单位所属区域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反映相关事宜,让劳动行政部门发挥监管职责,强制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与求职者签署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
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