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
当事人认为自身所涉及的
诉讼事项或已生效的判决在
司法程序中存在瑕疵,合法权益遭受损害,其有权向上级人
民法院提出
申诉申请,启动再审流程以纠正司法错误;对于群体性
纠纷或是参与其中的双方均为普通民众的案件,其亦可向审理该案的原审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若经过法院的审查后驳回了再审申请,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裁决的话,当事人便享有权利向当地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或者进行
抗诉申请。在此特别强调,尽管当事人在向人民检察院提交检察建议或抗诉申请的前提下仍然拥有权利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相同诉求,但是这仅能发生一次。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
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