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者责任保险的
赔偿范围,其具体囊括以下内容:
首先,对因
意外事故而导致的
医疗费用给予全面的补偿;
其次,对于治疗期间所产生的
护理费用亦须给予相应且合理的赔偿;
再者,由于事故引发的受害方的
误工费用也应予以充分考虑并作出必要的经济补偿;
最后,还包括诸如饮食、交通等日常生活方面的支出费用以及在若发生严重事故导
致伤亡情况时,依据现行相关
法规进行适当赔偿等项目。
《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
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
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
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