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
当事人被警方带走并依法先行实行
拘留之事宜之后,侦办人员应于拘留结束后的二十四个小时之内,向其
家属发送相关通知。待妨碍案件侦破工作的因素消散之后,侦办人员应当立即对当事人的家属作出通知;
(2)当事人在被警务人员带离之后,若经法律程序批淮得以进行
逮捕,侦办人员应在完成逮捕措施后的二十四个小时以内,向当事人的亲属递送有关逮捕的官方通知文件。
《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
强制猥亵他人或者
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