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普通
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自
刑事拘留之日起到法院做出最终判决,需要历经三至四个月左右的时间。
然而,如果该案件所涉嫌的是
流窜作案或
团伙犯罪等较为严重的情况,那么审理周期有可能会进一步延长。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一般刑事案件的处理流程大致分为三个主要阶段,包括
立案侦查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在
犯罪嫌疑人被
逮捕之际,其聘请的
辩护律师可以向司法机构提出申请,请求实施取保候审措施。
同时,公安机关在执行逮捕后对犯罪嫌疑人的
羁押期原则上应在两个月内完成。对于案情较为复杂且相关期限已临近却仍不能结案的案件,可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进行书面申请,延长
羁押期限一个月。而当公安机关完成了对案件的侦查工作并达到了法定要求时,他们需将案件办理的结果整理成
起诉意见书,连同
案卷材料及相关
证据一起移交给同级人民检察院进行严格的审核和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
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
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
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
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