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相关交通安全
法规定,
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转向灯的使用规范:当机动车辆进行左转弯、左转道变道、预计超越其他车辆、离开指定停车点或者掉头等操作前,请务必提前打开左侧方向灯;反之,若需右转、右转道变道、超越结束后返回原有车道或在路边靠边停车时,亦需要提前开启右侧方向灯。若机动车辆驾驶员因违规操作而违反了上述法规,将受到相应的
警告处罚,罚款金额则为二十元至上百元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
1、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2、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