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交通事故导致
人员伤亡情况时,合理且合规的理赔程序如下:
首先,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应第一时间拨通保险公司的
报案电话及当地警方的
报警电话进行及时的保险申报与警情告知工作;
其次,前往交通管理部门获取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积极配合
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同时对保险公司的相关
赔偿事宜以及实际损失进行了解比对;接下来,应当妥善保管所有能够证明事故损失的
证据材料和赔偿认证文件,并且要在规定的索赔申请期限内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应申请;若
当事人双方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或调解书生效后未能得到有效执行,则可选择向当地法院提出
诉讼请求;
最后,待保险公司确定理赔金额之后,将会通知当事人前来领赔款,届时需提供个人
身份证件以备查验及领取赔款所需。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
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
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