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雇主未按时结算
工资的问题时,工人们有多种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其中包括向当地
劳动监察大队以及劳动局寻求帮助。虽然员工可以选择拨打
报警电话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但是这样做并不能确保能够真正解决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了解的是,报警可能无法彻底解决问题。最简单且常见的方式就是致电至所在地区的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按照《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明文规定,劳动监察大队将会对违规的用人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并发出强制指令要求支付任何
拖欠的工资。第二个解决方案则援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具体规定,当雇主未能及时或足额支付应得报酬时,受害工人有权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交
支付令申请。人民法院在审查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发出
支付令,这通常被认为是处理此类
纠纷的一种强有力的手段。
若想取得更为显著的效果,其实最为有效的措施就是亲自前往当地劳动
行政部门递交劳动仲裁申请(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亦无需聘请
律师)。通过劳动仲裁所产生的裁决书具有
法律效力,既可以作为索赔的凭证,也可以在诉诸法律程序之后申请法院实施
强制执行。与此同时,工人们还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
双倍赔偿金的请求。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