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针对子女抚育权问题的明确阐释如下:
首先,在夫妻
婚姻破裂解除之后,无论子女由他们的父亲还是母亲直接
抚养,都无法改变他们依然是父母共同亲生的子女这样一个事实,而且子女与父或母之间的血缘亲情关系并不因为家庭破碎而有所消减;
其次,在
离异过程中,对于子女的抚育权如何安排通常会由父母双方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双方难以达成共识,则将由司法机关通过公正的审判来做出裁决;
最后,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若子女年龄不满两周岁,那么在
父母离婚后,通常情况下应将其交给母亲直接照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