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接到
拘留通知书后,应立即前往执行地接受处理。对于抗拒或逃避执行者,公安机关有权采取
强制措施使用约束性警戒器具。在被
羁押于看守所期间,拘留人员的
家属将收到通知。关于
刑事拘留的解除通知,通常会在解禁之日的早晨进行传达。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的执行工作由看守所负责实施。而当看守所释放被
羁押人员之际,则会有专门的监所管教根据联系方式,负责向其家属传达释放入狱的信息。
《公安机关办理
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条
对被决定
行政拘留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对抗
拒执行的,可以使用约束性警械。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在异地被抓获或者具有其他有必要在异地拘留所执行情形的,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在异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