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行
社会保险规定的重要论述:
对于社会保险中最低
缴费基数的规定如下:
首先,根据职工个人
工资收入的状况进行判断,当此收入超出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时,则将此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其次,若此时职工工资收入仍未达到本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六成,那么其缴纳
社保的缴费基数将以此补偿;
最后,对于工资介于以上两个区间的人士,应按照实际收入数额如实申报。若未能获取准确的职工个人收入数据,那么社保缴交基数则需依据当地劳动
行政部门所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
《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
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
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