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就业过程中,用人单位依法有权同员工签署两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之际,倘若员工主动向用人单位申请
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则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予以同意并与之签署。然而我们需要明确指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等同于终生合同。当用人单位存在合理且恰当的原因时,仍然有权合法地解除与员工之间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
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