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规定,
当事人本身有权查阅
出警记录,并且还可以请求
执法机关就涉及案件的事项提供相应的
复印件,以供作为其进行司法行动或者维护权益的有力凭证之一。
2、此外,当事人亦可委托专业的
律师前往当地派出所进行
调查取证,并要求出具相关的出警记录证明文件以及
报警回执。
3、
然而,一般的普通民众并不具有取得出警证明的权利,但在提出
诉讼之后,他们仍然有机会请求法官根据职务便利来调取出警记录作为审理过程中的关键性
证据。
4、除了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人士如果需要调取此类证据,可以选择
委托律师代为办理,律师在执行此项任务时必须携带单位开具的正式介绍信和加盖公章的凭证,以及提供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因为法律问题对于我们来说都是极其重要且严谨的,出警记录自然也就成为了法律层面所认可的有效证据来源。
5、
最后,他们还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法院协助调取出警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
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
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
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
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
近亲属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代理申诉、控告;申请
变更强制措施;向
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
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