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缺乏充足
证据的情况下,我们决不可轻易断言
犯罪事实的确立。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认定任何罪行必须满足“犯罪事实清晰明了,证据确凿且具备充分性”这一标准,这其中包括以下三点具体要求:
首先,所有涉及定罪
量刑的事实均需得到证据的有力支撑;
其次,所有用于断案的证据均须经过法定程序严格查证核实无误;
最后,综合考虑案件中的全部证据,确保对于认定的事实,已经排除了一切合理的疑惑。对于
强奸罪这种严重的罪行,同样如此,需要根据坚实可靠的证据,对其客观
违法要件内容(即主体、行为、对象和结果等要素)以及主观责任要件内容(如故意、责任能力等方面)的
构成要件事实进行明确认定。倘若某个强奸案缺乏足够的证据加以证明,那么被告便可能依据"
疑罪从无"原则被判定为"
罪名能否成立",从而逃避罪犯法律追究。因此,当遭受性侵犯之际,务必立即向警方
报案,同时尽最大努力保护和保存相关证据,全力防范不良人员逃脱
法律制裁的恶果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
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
排除合理怀疑。